墨经济部就执行联邦税务及行政最高法院对Liverpool,S.A. de C.V.,Sears Roebuck de México,S.A. de C.V.和El Palacio de Hierro,S.A. de C.V.等公司提出的取消对中国进口服装反倾销税裁决做出的决议。
2006年5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就执行联邦税务及行政最高法院对Liverpool,S.A. de C.V.,Sears Roebuck de México,S.A. de C.V.和El Palacio de Hierro,S.A. de C.V.等公司提出的取消对中国进口服装(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6301-6317)反倾销税裁决做出的决议。
1. 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服装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对税号为6101至6117和6201至6217的商品征收533%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6301至6317的商品征收379%的反倾销税。
2.1999年4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表公告,若无人提出异议将取消对中国上述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
3.1999年9月22日,墨西哥全国纺织工业协会、普埃布拉和特拉斯卡拉纺织工业协会和西部纺织协会,2000年9月23日,服装工业协会提出应对取消上述中国产品反倾销税的结果进行调查。
4.2000年2月24日,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报,决定对取消上述中国产品反倾销税的结果进行调查,调查期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5. 2001年3月9日,Liverpool,S.A. de C.V.,Sears Roebuck de México,S.A. de C.V.和El Palacio de Hierro,S.A. de C.V.等公司提出,认为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这一调查违背法律,2001年9月12日,上述公司向联邦税务及行政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6. 2006年5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确认将对取消对中国进口服装反倾销税的结果进行调查。
7. 该公告自2006年5月31日起生效。